教育部召开会议就《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民办教育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
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的指引下,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层次类型多样、结构功能完备、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了1/3;
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学校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非学历教育到学历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和类型。
职业大学的设立,打开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通道,民办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当前我国教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民办教育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一是在办学方向上,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在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优质特色,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三是在法律地位上,更加体现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
四是在政策要求上,更加强调支持规范并重,双轮驱动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是在动力机制上,更加依靠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灵活、敏锐的优势,有效激发民办教育的内生动能。